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于1999年最先获得眼科专业“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证书”,2005年正式获得SFDA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机构资格认定书”,2013年9月和2017年5月分别顺利通过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并获得资格证书,2018年10月完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2020年1月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2013年3月,临床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正式成为独立运作、具有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开始组建由专职专业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目前配备有机构主任、机构办公室主任、秘书、研究协调员、项目质控员、专职档案管理员、药物管理专员等人员,机构管理人员组成合理,分工明确,符合相应的岗位职责要求,均经过GCP及相关法规培训。
机构办公室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2018年7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整体迁移至医院新院区11楼整层,场地设施配备得到进一步改善。临床研究中心目前拥有独立的运行办公室、临床检查室、知情同意室、“五防”档案室等,已有超过1000万元各种眼科学精密仪器设备,组建供临床研究专用的眼科疾病检查平台。
临床研究中心承接各类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注册临床试验以及各类型非注册临床研究项目(包括中山大学资助的5010项目),并为之提供立项管理、方案审核、质量控制、经费管理、总结报告、审核签章等服务。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注册临床试验。机构每年根据开展临床试验的数量和新增研究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选派研究人员临床试验管理人员参加GCP相关法规和技术的培训,已建立全国性培训体系,并定期开展培训与教育工作,包括开设各类临床研究系列讲座、俱乐部(沙龙)活动、临床研究协调员联合培训等。
临床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建设目标是:建设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标准、具有国际竞争力、功能完备、高效运作、规范化的临床研究中心,持续推动中山眼科中心临床研究的发展。